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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已婚男骚扰整3年?小姐姐微博怒挂对方隐私,警方这么说……

点这里👉 广州普法 2021-07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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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读

日前,拥有20多万粉丝的女网友@鲸书,在其微博上曝光了一件私事,自称被一个陌生男人骚扰整整3年,忍无可忍之下,她决定不再躲藏,愤而反击!


@鲸书的曝光


那么,这名三十多岁的男子是如何骚扰她的呢?↓↓↓



根据@鲸书的表述,该男子通过微博、电话骚扰她,还试图去她拍戏的剧组堵她,问朋友要她的地址,让@鲸书和他上床,给他生个孩子!一边疯狂追踪骚扰,一边又咒她死。


所有这些骚扰举动,只因为他觉得@鲸书爱他。



期间,@鲸书曾拉黑过对方几十个账号,忍无可忍之下,这才决定公开他的个人信息,除非他立刻道歉。


男子回应电话骚扰、辱骂等指控


在@鲸书发出反击后,被指骚扰她三年的男子很快针对这些指控一一回应。


首先,他反诉@鲸书公布其个人隐私违法,称他因此遭遇到了网络暴力,被网友们疯狂谩骂,并人身攻击▼



接着,他开始一一回应:


1、如何认识?


他自称是通过工作关系认识@鲸书的,而且反问,如果真的有骚扰,@鲸书当时的男友为何不跳出来?


2、“去剧组堵她”?


该男子称当时公司搞团建活动,巧遇拍戏剧组,远远看了一会儿,并知道当时@鲸书并不在拍摄现场。


3、言语侮辱她?


该男子否认侮辱并请@鲸书公开相应的依据,而且指责@鲸书拒绝正常沟通才导致误会加深。


4、“钟情妄想”她?


男子不愿详说其中细节,反而责怪@鲸书没有明确拒绝他。



@鲸书报警并提出4点诉求

不接受毫无诚意的道歉和威胁


骚扰事件曝光后,@鲸书收到了来自该男子太太的私信,让她不要破坏他们的婚姻。



同时,在网友建议下,@鲸书报警,警方已受理。同时,提出了以下四点诉求





@鲸书表示将继续提供证据给警方,也愿意为自己的言行付出代价。


已婚男道歉并反诉@鲸书夸大捏造


已婚男一边道歉,一边又反诉@鲸书夸大和捏造事实,并称已咨询律师,指出@鲸书的做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和名誉权。



最新进展


朝阳区警方已受理此案,随后警方多次联系已婚男粉丝,但对方一直关机。



该事件曝光以来,引起了众多网友的持续关注。有网友也讲述了自己曾有过的被骚扰经历。


陈正正的猫kk:真的很能理解你的遭遇,我大一的时候就碰到过这种事情,对他礼貌的微笑就是喜欢,反感跟他讲话被认成不好意思,骂人被看做撒娇,天天短信轰炸你,全是臆想出来的内容,对这种神经病,真的零容忍,支持你!


midonara:我就遇到这种精神病,共事一年,骚扰十年。每天跟踪我上下班,一天换无数号码打电话,发各种恶心短信。报警连警察都说没用。换过好多次号码,连带我的朋友都被骚扰。那些年用的最熟练的手机软件就是手机卫士屏蔽软件。想想当年还气得发抖,心疼那个刚毕业才20几岁的自己。


蒜霉糖:遇到过类似的事情,被骚扰大半年……辞职,离开工作的城市,扔掉了多年的微博和豆瓣账号,换手机号邮箱支付宝等各种能换的账号,发个状态各种胆战心惊总觉得有一双眼睛在盯着看,过了两三年都还有心理阴影。


遭遇骚扰,

果真难以摆脱和维权吗?

让我们来听听律师的建议。

律师来支招



叫停骚扰,留存证据是唯一武器


上海严嫣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嫣表示,2005年正式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中,就已明确规定了“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”,可是对于“性骚扰罪”的行为特征没有作出具体界定。

 

除此以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: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事实上,绝大多数遭受到性骚扰的女性都是投诉无门,难以维权。

 

严律师认为,@鲸书的遭遇如果属实,那么就是被“性骚扰”了——加害者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,以带性暗示的言语动作,针对受害者并引发受害者抗拒反应。

 

@鲸书所遭遇的,是网络性骚扰,加害者通过各种互联网社交渠道,以满足性欲为目的进行骚扰信息的传达。这种性骚扰对受害者而言,似乎更猖狂、更公开、更伤害!鲸书三年来的隐忍、回避,并没有劝退加害方,而是换回加害方数十次的变身和攻击。

     

这种伤害,于受害方的感受而言,就算是报警求助,仅仅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小惩大戒,恐怕也是杯水车薪的。所以,她决定反抗。而她的反抗,同样以网络的方式,曝光事件、人物、联系方式,进而自然而然的形成了“人肉”!显然,这样以恶制恶的方法“见效”了。

 

不过严律师也表示,@鲸书的反抗风险极大。网络舆论甚至是网络暴力一旦掀起,往往难以驾驭。曝光事件,尤其是人物及联系方式,这恐怕也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。即便是加害方、哪怕是犯人、罪人,其实他依然享有基本的人权,比如隐私权。

 

假如@鲸书所讲有所夸张,甚至有所杜撰,那么这样的曝光行为将会涉嫌侵犯名誉权,甚至涉嫌诽谤,严重的构成诽谤罪。当然,这取决于,@鲸书与这所谓的加害方三年来究竟是不是一场难以容忍的“性骚扰”。


最后,

普法君想提醒小姐姐们,

在遇到让你无法接受的骚扰时,

切记不要软弱怕事,

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,

第一时间报警!

这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武器!

转发提醒更多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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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丨李丽萍

来源丨新闻晨报、新浪微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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